湖南法院网讯 4月14至17日,全省部分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邵阳新宁召开。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胡旭曦,省高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蔡俊伟,邵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民生,邵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正胜等领导出席会议。省高院刑事审判一、二、三庭负责人,邵阳、娄底、怀化、张家界、湘西自治州中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领导及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会议对全省去年以来的刑事工作进行了回顾,对五个中院死刑案件质量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以后工作开展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会上,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针对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邵阳中院刑事审判工作得到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胡旭曦副院长指出,案件质量是刑事审判工作的生命,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存在的基础。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提高死刑案件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一要进一步树立服务大局意识,保持敏锐的政治头脑,使审判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稳定发展服务。要成为“学者型”、“专家型”的法官,不能成为“学究型”的法官。二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死刑案件质量。要从思想认识、司法能力、工作作风三个方面加强解决所存在的问题。三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别要注意处理好 “严打”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关系,死刑政策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关系,法官要像机器一样的办案,但不能成为办案的机器。四要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加强上下级法院沟通配合和加强与有关机关沟通协调等环节,改进工作。